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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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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密集的教学楼,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

2、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而且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4、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

5、对于没有公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6、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7、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8、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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